各学院团委:
    按照团章规定,向团组织交纳团费,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,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。团费的收缴、使用和管理,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。根据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和《太阳集团城网站2017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文件精神,现将2020年秋季学期团费收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收缴团费时间范围
    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,共6个月
    二、团员交纳团费的标准
    学生团员每人每月交纳团费0.2元
    三、相关要求
    1.团员应当增强团员意识,主动按月交纳团费。遇到特殊情况,经团支部同意,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团费,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团费。补交团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。不得预交团费。
    2.对于不按时交纳团费的团员,团组织应进行批评、教育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的,按自行退团处理。
    各学院核实各团支部成员人数,以团支部为单位统一收齐团费后交到学校团委办公室,并按要求填写附件2《太阳集团城网站2017团费收缴明细单》、附件3《太阳集团城网站2017团费收缴凭证单》,电子档于12月4日前提交到学校团委邮箱ggtwxsb@126.com,纸质档交至校团委办公室(雁山校区行知楼B座316)。由校团委确认各学院团费缴纳人数、金额无误后,返还收据。
  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周辉,0773-3696952。
    附件1:共青团中央太阳集团城网站2017印发《太阳集团城网站2017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的通知
    附件2:《太阳集团城网站2017团费收缴明细单》
    附件3:《太阳集团城网站2017团费收缴凭证单》
共青团太阳集团城网站2017委员会
2020年11月19日